这就给工程预算带来一定的难度,常见的错弊有:①项目变更时计增不计减,定额取费就高不就低,同类定额,套高不套低;定额的标准套新不套旧,取费标准乱等。②工程与金额的计算,故意错大,混淆数字、小数点后移、重复计算、故意出错等。2.2.2审计的方法与技巧采用不同的审计方法与技巧来应对预决算中的错弊达到 的审计效果。通常采用双算双审稽与核对法(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结合各工程的实际情形进行具体的审计,注意项目全面审签与重点审计相结合、审计结论通知和处理反馈相结合、企业内部自审和委托审计相结合。在具体的工程中需要审计工作人员能运用审计的各种方法与技巧,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审计水平。

至于指定基建材料、指定材料供货商,如果在合同中已经明确,也无可厚非。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加以明确,施工单位又加以认可的话,也不必大惊小怪。不过,一般施工单位心中总是不是很愿意,毕竟材料占了工程预算的60%-70%,其中的利润自然可观。一个是建设单位自己采购的确可以降低成本,另一个有时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的确不过关,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对于品牌、型号、材质加以明确的话,施工单位采购进来的材料一般都不是很好的。建设单位对这方面加以控制的话也可以理解。因为结算时一般以信息价和市场价调整,而信息价的利润幅度还是又的,市场价又难以把握,就象该文作者自己说的那样,所以建设单位此举说是控制成本也可以理解。作者把这些都看成时不正常的举动,未免太偏颇了。

时效性是建筑工程预算的基础特性,由于事前预算和事中预算弱化,各项预算工作无法及时落实,预算结果欠缺准确性,容易在合同签订、招投标等环节集中爆发风险。预算法规体系是与预算有关的各项法律、条例、细则的整合,作为预算的基本依据,预算法规体系的完整度影响预算效率和质量。预算机关在工程预算中忽视预算法规的制定和调整,导致预算法规体系不完整,对预算对象的辨别无据可依,预算资源配置不合理,预算人员无法顺利开展工作。东莞工程预算目前对建筑工程预算的理论和实践尚未成熟,还未建立起针对建筑行业的一整套预算法规体系,预算思路落后,部分预算手段陈旧,不符合现行预算要求,在面对复杂问题时无法有效地分析和解决。要杜绝预算过程中预算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情况,需要健全的预算法规体系。然而我国建筑工程预算尚未具备完善的规则体系,削弱了预算报告的权威性。预算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预算工作发展的根本要求,要缓解预算人力不足矛盾,提高预算质量,就必须提升预算信息化水平。我国建筑工程预算仍停留在手工预算阶段,电算化预算进展缓慢,硬件配置滞后,没有确立电子数据预算查询、分析、取证和保密制度,在预算资源共享上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

审计人员对于竣工之后的工程预算酬劳核算也要严格把握,对于所有的工程建筑材料都要进行仔细的核算,我们的社会是一个绿色发展的社会,因此性价比高的建筑设计才是被主流社会所接受的,必须严格的控制整个工程的投资额度,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发展,以后的建筑必定会被把握的更加严谨,工程中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也一定会通过工程审计的监督而无所遁形,工程整体造价也一定会工程审计的日趋完善而变得越来越贴近实际。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

点击查看集贯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产品相册库】以及我们的【产品视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