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增加工程是“猫腻”较多的地方,究其原因,主要是设计单位设计深度不够,建设单位责任心不强。有些承包商在“低价中标法”中不计成本得到工程后,为了弥补损失,千方百计增加工程签证,在利益诱惑下,某些项目管理者乱签证、补签证现象严重 ,审计人员一旦认真复核,通常会发现签证工程量与实际出入较大。安装、装饰及园林工程结算取定的材料单价和市场行情出入很大,有的甚至“偷梁换柱”。例如某国产灯具安装材料套用进口材料价格,工地现场的名贵树种规格和结算书的规格大相径庭,通过现场勘查取证 ,工程预算水分被大大挤压出来。
工程预算计价的依据
1)工程预算定额:A预算定额B概算定额;
2)造价指标:A概算指标;B投资估算指标;C万元指标;
3)取费定额:A其他直接费定额;B现场经费定额;C间接费定额;D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E建筑安装工程计划利润率;
4)工期定额:A建设工期;B施工工期;
5)基础单价:A劳动力的单位价格:B材料单位价格;C施工机械台班单价;D设备费单价;
6)工程预算指数
工程预算编制标底依据:
①全部设计图纸和有关设计说明(其深度必须满足投标书的要求);
② 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
③经批准的设计概(预)算和投资计划等;
④建设部颁发的工期定额和当地的补充规定;
⑤工程技术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材料来源、质量要求和风险责任等;
⑥巳批准的招标文件;
工程预算编制标底应注意的事项:
1、标底由招标单位编制,送工程合同预算审查部门审查确认并报招标主管理单位核准;
2、标底价格必须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承包工程合同签定不规范,工程结算计价难以确定。工程预算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建设、施工双方承包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在签订合同时不按投标文件的内容逐一填写,尤其是建筑规模和中标价,存在少填或者不填的现象,给工程计价取费留下活口,目的是为了竣工后高报工程结算价格打下伏笔,使得原本十分严肃的合同失去约束作用,建设单位失去了对施工单位工程报价的有效监督,容易造成决算价格偏高。同时,给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带来难度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