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的审计结果,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工程造价中的工程结算审核,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按照 或地方施工工、料、机消耗标准进行核算,对双方有约束力。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审计定义为:由独立的机构和人员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本、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政府基本建设力度的加大,投资审计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各级政府部门对投资高重视,这对审计和审计人员来说,既是一种鼓励,也是一种鞭策和压力然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之间的矛盾 ,一直是困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某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审计进行项目工程预算审计,应当自被审计单位交齐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资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出具审计结论性文书。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结算中的高估冒算还比较普遍, “三超”现象严重 ,通过重点抽查审计,可以发现并纠正大量违法乱纪行为,从总体上有效遏制超计划投资,节约大量的政府财政资金。
工程预算编制标底依据:
①全部设计图纸和有关设计说明(其深度必须满足投标书的要求);
② 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
③经批准的设计概(预)算和投资计划等;
④建设部颁发的工期定额和当地的补充规定;
⑤工程技术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材料来源、质量要求和风险责任等;
⑥巳批准的招标文件;
工程预算编制标底应注意的事项:
1、标底由招标单位编制,送工程合同预算审查部门审查确认并报招标主管理单位核准;
2、标底价格必须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3、一个招标工程只允许编一个标底;
4、标底必须封存,开标前严格保密;
工程预算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为工程造价资料的相关整体提供了技术支持。计算机具有数据检索、数据贮存、数据整理及加工等应用功能,充分利用其优势,来建立起智能化、系统化的智能查询或数据检索系统及造价资料数据库。应用计算机网络可实现资料传送效率的提高,通过对用户所需数据的相应处理,来保障造价资料双向传递的有效性。将计算机技术作为造价资料积累、分析与运用的辅助手段,通过数据库系统软件的开发,来保障资料的准确性,促进工作效率的。对于造价资料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和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当中对造价影响较大的问题应附有相关的文字说明,从而保障造价资料运用过程中,对资料内容的正确理解。